关于叶锋及关联公司非法集资案结案销号的公告
关于叶锋及关联公司非法集资案结案销号的公告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重点非法集资案结案标准按期销号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报荆门市处非办同意,现发布叶锋及关联公司非法集资案结案销号公告:一、关于资产处置。叶锋及关联公司非法集资案于2015年爆发,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经两次开庭审理,于2017年7月作出判决:被告人叶锋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对查封的14处房产、3台车辆以及111人获取的非法集资利息予以追缴。为尽快处置资产,解决遗留问题,荆门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叶锋及关联公司非法集资专案组,制定了《资产处置方案》。目前已完成对87人的追缴,共追缴利息949.96万元;已处置房产7处、车辆3台,共处置变现金额625万元;已清收债权390.1万元。2020年12月经公安、检察、法院联合对剩余应追缴利息的甄别查询、应清收债权的核查,发现目前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剩余七处资产因产权纠纷暂时无法处置变现,并在《终本执行确认表》上共同签字予以了确认。东宝区人民法院对上述被执行人和七处资产均下达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对应继续追缴的利息,如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专案组将及时申请法院执行;对应清收的债权,待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善相关证据后,再向法院起诉、清收;对暂未处置的7处房产,待产权办理完毕后再申请法院处置。
二、关于集资款兑付。叶锋及关联公司非法集资案应兑付资金总额为25044.665万元,涉及354名个人的非法集资款、58家企业的保证金和借款、10家在P2P网贷平台借款的企业以及1家公司装修款。根据已归集的资金总额,经过详细核算,已于2020年元月进行了首次兑付,共计兑付资金4006.2838万元,兑付比例为16%。三、后续处置工作。叶锋及关联公司非法集资案结案销号后,处置专班不撤销,继续开展资产处置、资金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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