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突发事件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12月28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送审稿)》。该预案明确提出,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武汉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现行《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于2013年,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应对中,武汉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也暴露了一些短板和问题。需要认真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修订后的预案特别强调“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要求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要防患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该预案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安全事件等4大类,以表格形式明确了29类突发事件需要编制市级专项应急预案,35类突发事件需要编制市级部门应急预案,并一一明确了牵头编制部门,细化和落实了各相关单位的责任。明确要求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该预案提出,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将市级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并明确启动应急响应的具体批准人。(湖北日报记者严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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