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房即***今天开始实施,但是…
文章导读:虽然“交房即***”今天开始在武汉实施,但还是有前提条件的,第一,小区要符合条件,第二,要和开发商约定好。
★★★★★★
12月29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和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通知,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于明年1月1日对符合“交房即可***”范围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启用。
通知称,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局、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武汉市城建局《关于开展商品房“交房即可***”工作的通知》(武自然资规发〔2020〕71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对《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WF-2020-K7201-01)示范文本第九条、第二十一条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示范文本予以印发,并于2021年1月1日对符合“交房即可***”范围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启用。
记者了解到,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武汉市购房者在收房与***之间存在一定时间差,短则几个月,多则二三年,甚至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房”,群众居住多年都无法***,群众住得不安心,也无法对自己的不动产进行买卖、抵押等处分。
12月26日,洪山区东湖金茂府二期正式交房,作为“交房即可***”试点项目,当天11时许,业主朱女士在售楼部拿到《不动产权属证明》后,在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的现场指导下,仅用半小时就在网上成功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据悉,实施“交房即可***”,购房者可以规避收房入住但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风险,有效维护其权益。同时,将不动产测绘、权籍调查前置到竣工验收阶段,提前集中办理,还优化了企业办事环节,缩短了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周期。
“开放即***”在武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章上有规定
第八章合同网签备案及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预售合同网签备案
(一)买卖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出卖人应当登录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并将本合同网签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
(二)有关预售合同网签备案的***约定如下:
。
第二十一条不动产登记
(一)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内将取得的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交付给买受人。
(二)出卖人未能在前款规定时间内将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交付给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90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买受人付款日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将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交付给买受人之日止,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3. 。
(三)因买受人未结清房价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按期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等原因导致出卖人无法按期向买受人交付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出卖人不需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四)有关“交房即可***”的约定如下:【买受人同意办理“交房即可***”手续,同意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和转移登记;如涉及所购商品房抵押的,同意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抵押权首次登记。】
02
PS:小编建立了两个讨论群,分别是首善之区前川和江北明珠盘龙城,加群要求如下:
1、关心本地区发展者,请对号入群,如前川人加前川群,盘龙人加盘龙群;
2、不谈论***,不发广告和***链接,不骂人,不搞地域歧视;
如各位同意以上两点,请加小编微信后(namana522),备注“前川”或者“盘龙城”以后,小编拉你入群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