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风 发表于 2020-10-18 14: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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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风 发表于 2020-10-18 14:25:27



例如:《新规》规定

1在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内躺卧、踩踏座椅、乞讨、大声喧哗或吵闹、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擅自表演歌舞: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在列车内进食: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在车站或者列车内使用滑板、滑轮鞋、平衡车、自行车等: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4拦截列车、阻断运输、阻挡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强行上下车: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0月15日小编在武汉城报探城微信群里发布了一个关于“地铁不文明行为”的投票投票和讨论结果如下
https://mmbiz.qpic.cn/mmbiz_jpg/icg2VL96XnHwT8LjoVhcVh6I0GvL6PFGAS86jCUP2vZicvgQiardAUtZkPyHZu1iazLQ6omlDLZJdd1D4C6LgfBAIA/640?wx_fmt=jpeg
共62人参与了投票 46.8%的人选择了“吵死了,但我也不想惹麻烦,离他远点”由此可见多数网友对于不文明现象的态度是:非常讨厌,会避而远之还有网友在群里表示:非常想举报!但不知道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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