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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6 13: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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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归案
扬州宝应的秦某今年 30 出头,最近正在找工作。近日,她接到了一家服装厂的电话,一名自称赵某的男子称,公司看了她的简历十分满意,有意面谈。于是,双方约好在泾河镇黄浦卫生院门口见面。
两人见面后,赵某称工厂失火了,公司临时更换了办公地点,面试地点改在了赵某家中。急于找工作的秦某虽然有些疑虑,但看赵某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便壮着胆子去了。面试十分顺利,赵某表示秦某已被录用,上班时间另行通知。
11 月 29 日,秦某接到了赵某的电话,通知她 12 月 1 日到他家正式上班,先帮着公司一起面试员工。12 月 1 日,秦某一早便来到赵某家中上班,面试了好几拨求职者。当天中午,赵某、秦某和另一名前来面试的男子一起驱车到城区吃了午饭,期间,两名男子喝了点酒。
午饭后,赵某以下午还有人会过来面试为由,将秦某又带回了住处。到家后,赵某让秦某将家里卫生打扫一下。这虽然不是常规的工作内容,但想着自己刚入职需要表现,秦某便同意了。秦某在二楼打扫时,赵某悄悄跟了上来,一把将秦某推倒在床上欲行不轨。秦某奋力挣扎,并大声呼救。挣扎中,赵某的手和脸被秦某抓伤。
因为秦某的极力反抗,最终赵某没有得逞。赵某害怕事情暴露,便恐吓秦某拿出两万元作为保证金,否则别想走出房间。秦某称自己身上没那么多钱,为求自保,便将银行卡里的 1 万元通过微信转给了赵某,这才得以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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