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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8 14: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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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多用途货车与皮卡车是什么关系?
“皮卡车”是多用途货车的俗称,但不是所有的“皮卡车”都是“多用途货车”。
在2020年3月1日之前,因没有“多用途货车”这一车型类别,“多用途货车”按照轻型栏板货车或轻型普通货车等车辆类型登记。本《通告》解除的多用途货车包含2020年3月1日前在本埠登记为轻型栏板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等符合“多用途货车”标准的车辆。
自2020年3月1日起,只有按照“多用途货车”登记的车辆才在此次解除范围以内。
Q
外埠多用途货车能不能在武汉市通行?
多用途货车具有客货两用的特点,属于货运车辆。为与武汉市货运交通管理措施保持一致,同时,避免外埠多用途货车对我市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此次取消多用途货车进城限制仅针对武汉本地多用途货车,也就是鄂A牌照多用途货车。
外埠多用途货车确需通行武汉市限货区域内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通行证。目前,本埠限货区域按照2019年8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市载货汽车交通管理的通告》执行。
Q
违反通行规定的多用途货车如何处罚?
武汉交警将通过路面查验、电子警察等方式,核查多用途货车上路行驶等情况。对发现的多用途货车违反《通告》规定违禁通行的,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作出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Q
通告有效期5年过后多用途货车还能通行市内道路吗?
本《通告》有效期为5年,通告到期后,市公安交管部门部门将按照国家、省市多用途货车通行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或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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