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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武汉市治庸问责办主办
武汉广播电视台承办的
全媒体监督类栏目
《电视问政:每周面对面》
播出第三十一场
主题聚焦
地方政府及部门维护企业利益
解决企业难题不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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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场问政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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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委书记 陈新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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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委书记 曾晟
短 片
出让土地被“转卖” 手拿协议该找谁?
2006年,蔡甸区奓山街霞光村招商引资,将村里的20亩土地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出让给了武汉康来特重工机械有限公司。2011年,经企业申请,奓山街与企业签订了《工业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将紧挨着厂房的35.5亩土地进行了出让。
拿地之后,企业平整土地,并花几千万购买设备,准备大干一场。没想到的是,到了2012年上半年,企业却被告知,因土地规划调整了,这块地不能使用了。而后,奓山街向企业承诺,会做工作调整规划。结果企业一等,就是8年。
然而,后期不仅规划调整没有等到,2020年7月,企业竟然得知该土地已经转给了供电公司。
有协议在手,未经同意,这出让的土地怎么就直接划拨变没了呢?
问政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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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短片曝光的问题,蔡甸区委书记陈新垓表示,蔡甸区在服务企业方面还存在意识比较淡薄的问题,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深度还不够。
“区政府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已经为企业在常福工业园区供应了80亩土地,但没有把前面的协议一和协议二终止,也没有把企业当时交的预付金退还”,陈新垓说:“政府工作确实没有做到位,也没有站在企业的角度去想问题”。
陈新垓说:“我们要新官理旧账,要有责任担当。其次,还要有法治思维,要讲诚信,确保企业的合法利益。最后,要换位思考,我们应该在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让企业发展壮大。”
“问政之后,我将和企业一起坐下来,在法律框架下,从有利于企业的角度出发,把这个问题解决掉,以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陈新垓在现场作出承诺。
评论员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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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中国新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罗知
这起土地的“一女二嫁”,主要原因就是招商引资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没有充分协调和沟通。
招商引资部门要有大局观和全局观,要征求各个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否则,很有可能会出现短片中的问题,企业签订的协议和代表公共利益的部门之间的目标发生冲突。
规划部门在调整规划的过程中,也需要和招商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哪些地块有历史纠纷,哪些地块已经签了协议,这些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招商引资是一个非常系统的工程,每一个辖区都要有一个强而有力的协调机构去搜集和处理各种各样的信息,去统筹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
短 片
8年拿地崎岖路 一朝“变性”难为谁
2012年,武汉金藤工贸有限公司向黄陂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申请50亩工业项目用地,当年12月获得了黄陂区发改委颁发的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然而,直到2018年1月22日,企业才从网上招拍挂竞得武湖街黄武公路以西的一个两万多平米的地块,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各类契税共计915.6万元。
2018年6月,企业先后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竞拍来的地不是净地,企业自费一千多万好不容易平整了土地。
2019年3月,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发布了《长江新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规划,企业所属的部分地块由工业用地变成了绿化用地。土地“变了性”,企业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申请都被叫停了。
2020年8月,企业负责人接到了长江新城管委会的通知,管委会相关人员表示将对地块进行收购,但一直没有确切消息。
收购没动静,地块不让动,这花了大价钱弄来的地,到底何去何从?服从规划是大局,那这花掉的钱和损失的时间怎么算?
黄陂区武湖街道副主任王治梁也很无奈:“这样混乱的局面,不仅拖死了企业,也拖死了我们。”
问政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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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现场,主持人与市民代表接连发问:
“拆迁为什么不净地交付?”
“是不是因为政府违约成本不需要个人承担,所以没有人为政府履约负责?”
“市委市政府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惩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应该谁带头,又应该惩处谁?”
“黄陂区的营商环境会不会因此而受损?”
面对短片中提到的问题以及主持人和市民代表的层层追问,黄陂区副区长李军承诺会马上调查核实,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会严惩不贷。同时,黄陂区委书记曾晟也承诺,区政府要继续为这家企业做好服务,帮助企业想办法解决问题。
“这件事的主要责任在黄陂区,我们责无旁贷,我们能解决的我们想办法解决,需要长江新区支持的,黄陂区会积极地、主动地、耐心地去沟通”,黄陂区委书记曾晟说。关于企业项目8年未落地而带来的资金成本以及损失的机会成本,曾晟在现场承诺会“依法依规来补偿”。
“企业在2012年已经预付了土地款,到现在项目没落地,除了资金成本,还有发展面临的机会成本,看了短片,我感到很自责,很痛心,对于企业的损失,我们会依法依规给予补偿,这件事既耽误了企业的发展,也耽误了地方的发展,不论是经济利益、投资环境还是政府诚信方面都有损失。我们深刻反思并坚决整改”!曾晟说: “首先我们政府要刀刃向内,从工作水平、从招商引资工作中找原因;其次是全区都要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要服务好企业,让企业感到安心放心;更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规范服务企业的能力”。
评论员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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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中国新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罗知
“保护企业的合法权利,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最基本的任务”。
为此,罗知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在政策调整之前,要和涉事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如果能履行之前的合约,就应该尽量履约,这样可以从源头上杜绝企业的利益受损。第二,如果万不得已不能履约,那么政府要带头守法,给企业一定的补偿。第三,补偿要讲究效率。
《电视问政:每周面对面》
第三十期曝光问题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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