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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7 11: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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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汉区人民政府意见(江政函[2021]32号):项目建成后,由江汉城区改造更新局预订部分住宅用房用于本项目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安置。预订产权调换住宅房屋约51225.08平方米,按房屋征收评估均价9900元/平方米结算,产权调换房源面积中约4204.22平方米及因房屋不可分割原因超出部分建筑面积,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市场优惠价13500元/平方米结算。预订房建设工期为48个月(自地块成交之日起计算),所建住房应按照《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达到B级以上住宅水平,土地竞得人依据规划设计条件编制的预订房建筑设计方案须征求江汉区城区改造更新局意见,若超期交付,由此产生的被征收户超期过渡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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