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全媒首席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刘莉蓉)9月18日,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提高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运营补贴标准。
对宜昌城区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经评定为护理型养老床位收住失能(含二级以上失智)老年人的,其运营补贴按3900元/年的标准予以补贴,对收住半失能(含二级以下失智)老年人的,其运营补贴按2600元/年的标准予以补贴。
同时,对全市符合条件、正常运营1年以上、经评估合格的非政府投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数在100张-199张、200张以上(含200张)的,市级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全市成功纳入我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的非政府投资养老服务企业,市级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