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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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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4 17: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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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


三峡晚报讯(全媒首席记者郑岚)为全面落实关于推进企业破产和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破产企业司法处置程序,维护***稳定,化解金融风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宜昌市政府印发通知,建立宜昌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政府法院联动机制(以下简称府院联动机制)。

通知明确府院联动机制主要职责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推动企业破产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推动破产重整后的企业尽快复产、破产清算后的企业尽快退出市场;建立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发挥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和法院的职能作用,协调解决政府和法院提交的企业破产工作中涉及的破产费用保障、产权瑕疵、重整招商、破产资产运营、职工安置、税收政策、信用修复、企业注销,以及刑民交叉案件办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重点领域和企业敏感案(事)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监测、评估、通报破产企业和“僵尸企业”相关信息,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依法惩治恶意逃废债违法行为等。

府院联动机制实行例会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市招商局、市公安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信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宜昌银保监分局等16个成员单位组成,并明确了成员单位各自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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