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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青山滨江商务区东片15,17,18街坊 & 一职教东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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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8 23: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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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滨江东片规划设计条件

一、规划总用地情况

1、地上规划总净用地面积:12785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15街坊
地上规划净用地面积:5680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地上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防护绿地;
土地分类: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园与绿地。

17街坊
地上规划净用地面积:3573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地上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土地分类:住宅用地。

18街坊
地上规划净用地面积:3531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地上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
土地分类: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园与绿地。

2、地下规划净用地面积:12785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3、地下空间用地功能为:配套停车、设备用房;

4、用地位置:建设五路以东,建设六路以西,临江大道以南,武九铁路以北的区域(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

二、土地使用强度

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52.7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居住建筑面积控制在35.4万平方米以内;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控制在17.3万平方米以内)

15街坊
1、地上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23.9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居住建筑面积控制在15万平方米以内;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控制在8.9万平方米以内);
2、地下空间建筑面积: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3、容积率:按照地上、地下最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
4、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5、建筑高度:居住建筑高度控制在150米以内;结合方案控制一栋不低于150米商务塔楼
6、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17街坊
1、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居住建筑面积控制在13.5万平方米以内;
2、地下空间建筑面积: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3、容积率:按照地上、地下最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
4、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5、建筑高度:居住建筑高度控制在150米以内
6、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18街坊
1、地上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15.3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居住建筑面积控制在6.9万平方米以内;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控制在8.4万平方米以内);
2、地下空间建筑面积: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3、容积率:按照地上、地下最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
4、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5、建筑高度:居住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内;结合方案控制一栋不低于130米商务塔楼
6、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

1、项目内各类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应按照《武汉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市人民**关于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7]34号)、《武汉市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实施办法》(武房发[2012]090号)等相关要求执行。

2、15街坊内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486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17街坊内配建一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940平方米,并按照《市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7]63号)规定执行,建成后其用地及房屋产权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区教育部门,具体位置结合方案审定。

四、建筑与城市设计要求
1、遵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248号令)和《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省**400号令)、《市人民**关于印发武汉天河机场航行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域一体化图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9]8号)、《青山滨江商务核心区东片15-18街坊规划方案优化及设计条件建议》及相关专项规划的有关要求执行。

2、退道路红线:地上建构筑物后退道路红线按退相应道路主路段红线执行。
具体为:60米以上建筑后退临江大道、建设六路道路红线25米,后退建设五路、红钢一街、红钢二街、红钢三街15米;19至60米(含60米)建筑后退临江大道、建设六路道路红线20米,后退建设五路、红钢一街、红钢二街、红钢三街12米;19米(含19米)以下建筑后退临江大道、建设六路道路红线15米,后退建设五路、红钢一街、红钢二街、红钢三街8米。建筑物退让公共通道距离不少于2米。

3、建筑风貌:新建建筑采取简约现代风格,一线临江住宅建筑立面应进行公建化处理,建筑整体风貌应与红房子相协调。

4、临街建筑贴线率:临江大道临街建筑贴线率不宜低于40%,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现状保留地块情况以及滨江景观效果;建设五路、建设六路、红钢一街、红钢三街临街建筑贴线率不宜低于50%;红钢二街临街建筑贴线率不宜低于45%。

5、临临江大道、建设六路道路红线控制10米宽防护绿化;18街坊内结合方案设置一处面积不小于4200平方米社区级公园,具体结合方案审定,建成后需向公众开放。

五、市政交通控制要求

1、停车单元划分:鼓励相邻地块作停车单元统一设计、统筹建设,单元间可设置车行通道连通。

2、15街坊、17街坊中部控制一条8米宽南北向公共通道,通道具体线型可结合方案确定。

3、15街坊北侧控制一条堤防保护线,该项目涉及堤防保护线建设应严格遵照堤防保护的相关规定执行。

4、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轨道交通以及道路、市政等线性工程控制要求的,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可在满足建筑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按最新控制要求调整规划用地范围。

六、地下空间控制要求

1、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应遵照《武汉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及《青山滨江商务核心区东片15-18街坊规划方案优化及设计条件建议》执行。项目地下空间应考虑与周边地块统一规划、整体利用;

2、项目地下空间具体范围、用地面积、建筑规模、起止深度等需结合具体建筑方案及市政设施、道路建设等要求进行确定。

七、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应满足《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要求。

2、项目建设应按照《市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武政规[2017]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城建规[2018]2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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