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公众号中北路获悉,交房即可***:拟将2021年1月1日以后取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纳入“交房即可***”范围。
据微信公众号中北路了解,有武汉市民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从2021年1月1号开始,武汉推出交房即可领取房产证的政策。是2021元1月1号开发商交房即可领取房产证,还是从开发商2021年1月1号完成土地拍卖开始,才能交房即拿房产证?”
对此,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表示,2020年11月25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其官网上《关于征求<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中“交付条件”意见的公告>》中“为推进我市‘交房即可***’工作,避免产生新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经研究,拟将2021年1月1日以后取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纳入‘交房即可***’范围,将‘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做为其《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交房必要条件 ,并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7天(2020年11月25日-12月1日)”。
市民所提到问题,上述市房管局的征求意见公告中已明确。待完成相关手续正式公布后,将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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