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企业牵头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和上下游企业创新资源,加快建设高水平产业创新联合体。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制,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发挥企业家作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与集成、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加快各类“双创”平台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扶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完善企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 14. 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留住人才,建设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围绕产业培育人才、引进人才,以人才集聚促进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集聚更多人才。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推进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梯队建设。深入推进大学生留鄂就业创业,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安居、子女教育、医疗、社保等人才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创新人才流动机制,鼓励引导人才到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服务。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普工作。 15. 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大学校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融合发展,加快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大科研经费投入,优化科研经费使用机制,建立市场导向的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推行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度。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扩大高校院所科研自主权。完善科研评价和科研诚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
五、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等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协同,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16. 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坚持制造强省战略,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全面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促进重点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服务型制造。发挥汽车整车产能和零部件配套优势,打造万亿级汽车产业集群。加强重大装备联合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发展,推进首台套示范应用。加快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推动食品、纺织等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引导企业专业化发展,培育一大批“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以重点行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需求为导向,集中资源解决我省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重要技术装备和基础制造工艺、基础工业软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锻造产业链长板,突破优势产业关键环节瓶颈制约,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着力培育和引进更多头部企业和有终端产品的企业,提升产业链控制力和主导能力。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坚持军民融合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与国防建设深度衔接、协调发展。17. 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促进产业集群发展。集中力量建设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下一代信息网络、生物医药等四大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光芯屏端网”、大健康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万亿产业集群。高质量建设国家存储器、国家航天产业、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国家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四大基地,提升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及北斗、新材料、高端装备、数字创意、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能级,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接续有力、相互支撑、融合互动的产业梯队。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18.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现代服务业万千亿产业集群,实施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建设一批面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的生产服务支撑平台,大力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高端商务、人力资源等知识密集型生产性服务业,构建全产业链区域服务体系。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扩大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19. 加快建设数字湖北。实施数字经济跃升工程,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数字***建设步伐,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在公共服务、生活服务和***治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融合创新。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强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实现科学化决策、精准化治理和高效化服务。
六、打造强大市场枢纽,构建内陆开放新高地
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加快建设强大市场枢纽。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国际合作竞争力。 20. 促进消费扩容升级。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品质消费、品牌消费,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开展品牌提升行动。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持续改善居住品质,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培育壮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加快电商向农村延伸覆盖,激发农村消费潜力。发展服务消费,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扩大节假日消费。优化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支持武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以文化消费、旅游消费、养生消费为特色的消费示范试点城市。 21. 精准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基础设施、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绿色社区,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镇品质。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探索和创新重大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22. 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商品和服务跨区域流通。加快内外贸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方面衔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完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化发展,推进传统商贸转型升级。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完善航空铁路公路水运多式联运体系,推进交通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构筑畅通国内国际的物流大通道。 23.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切实提高经济外向度。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实施外贸主体培育行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外贸产业优势集群。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企业“走出去”,扩大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发展对外承包工程投建营一体化新模式。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培育外贸新动能。推进武汉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打造开放湖北国际形象,坚持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招引高质量外资外智。全面提升口岸功能,持续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推进“口岸+”建设。加快推动保税物流中心向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推进湖北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集成推广,拓展开放功能,推进武汉片区扩容,加强自贸试验区与省内经开区、高新区等联动发展。
七、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质量发展经济体制新优势
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面激活市场、要素和主体。24.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市场评价为第一原则,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省级设立的行政许可“能减尽减”,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政务流程再造,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加强公正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店小二服务精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营商环境投诉、处置、回应机制,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25.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全面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坚决破除制约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26.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政府调节和监管,引导各类要素协同向先进生产力集聚。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土地集约化利用和精细化管理。27.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保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实。推进省市县各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健全省以下转移支付体系,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培植壮大地方财源,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强化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功能,积极引进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壮大地方金融主体实力,增强金融有效供给能力。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成长,推动更多企业多渠道上市挂牌,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创新发展,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大力发展创投风投等金融新业态。深化科技金融创新,建立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支持武汉打造全国一流的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碳排放权交易注册登记中心、金融后台服务基地。深化投贷联动试点,加快建设高水平武汉科技保险示范区。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创新产品和服务,持续推进县域金融工程,增强金融普惠性。
八、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8. 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强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推动农业从以单一的农副产品生产为主向科研、生产、加工、贸易、观光休闲旅游等全产业链拓展,加快由农业产量大省向农业产业强省转变。强化种粮支持政策,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等稳粮增收模式,提升粮食生产保供能力。发展壮大粮油、蔬菜、猪禽、水产、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链,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深度参与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建立高素质农业企业家队伍,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创建国家级、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科技兴农、品牌强农,推进标准化生产,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智慧农业,提升种业发展水平,做强“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系列名优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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