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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发大招!人才争夺战硝烟再起!在校大学生父母也能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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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在  2020-12-11 09: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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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武汉在校大学生及随迁人员(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同时办理落户!
发表于 2020-12-11 09: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划重点:
1、此前,在校大学生或者已毕业的大学生落集体户,落户后可买房,但是未买房之前,在校大学生的父母、配偶、子女都不能办理随迁;
2、现政策,武汉在校大学生父母、配偶、子女均可随迁,一起落入公共户。
3、只限在校大学生父母落户,已经大学毕业的,暂时只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不包含父母。
这意味着,落户的口子又有松动,也是变相放松限购,让更多人有武汉购房资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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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1 09: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在校大学生本人办理落户1、湖北省内:一种是凭“录取通知书”在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后,直接办理落户。另一种是可凭学校招生名册,本人入户申请书,到“大学生落户服务工作站”申请(2个工作日内办结)2、湖北省外:一种是凭“录取通知书”在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后,直接办理落户。另一种是可凭学校招生名册,入户申请书,到“大学生落户服务工作站”申办《准予迁入证明》(2个工作日内核发,再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后办理。
二、在校大学生家属随迁落户在校大学生的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均可同时办理随迁落户。申请人凭学生招生名册,入户申请书申请。父母、未成年子女凭亲属关系证明办理(父母不受年龄限制);配偶凭结婚证办理。
三、办理落户手续的便捷途径湖北省外可委托亲属到原籍代办,可采取邮寄方式,将所需申报材料和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寄递回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后办理落户。湖北省内户籍,待电子准迁证开通后可直接申请办理。
四、在校大学生办理落户后,本人及随迁人员户口落在哪在校大学生单独申请办理落户的,户口落在学校学生集体户。有随迁人员同时落户的,在所辖社区公共户单独立户。
五、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下列材料之一:(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2)《出生医学证明》。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出子女与父或母关系的,或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为国外签发的,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或国内有资质翻译公司的翻译件)。(3)人事档案履历表。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4)亲子鉴定。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需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六、在校大学生和随迁人员落户后,根据申请,可以打印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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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1 09: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落户武汉的8种方式




武汉常见的落户分8类,其中比较常见的是买房落户,学历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下面是几种方式汇总:


购房落户
学历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投靠落户
积分落户
创业落户
新城区农民工落户
***落户方法






购房落户






如果你是使用武汉社保,或者个体户等方式买房,或者买了不限购区,有房没户口,可以使用这种方式落户。


外地人买房落户要满足以下条件:
主城区:100平米以上,且总价50万以上的住房可落户;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


远城区:80平米以上,且总价20万以上住房可落户。
(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学历落户






毕业后户口是会直接挂靠在人才中心,或者公司集体户口。登记在集体户口上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均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可以在武汉市内正常迁移。也就是说你以后在哪里买房了,不管面积多大都可以随意迁!
目前武汉学历落户基本是0门槛,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无需其它条件即可申请;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2019年7月,武汉市委市政府推出了“10项重点举措”,其中对大学生落户政策再次进行调整:
“45岁以下专科可全家落户武汉”,“博、硕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取消‘自有房屋’和‘婚龄’限制”,“大学生可24小时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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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1 09: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1、此次学历放宽到大专,请问具体包括哪些大专?成教的大专可以吗?此次大学毕业生学历放宽到大专,是包括经教育部认证的,所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外高校的同等学历)。2、配偶和子女随迁有婚龄、房产的限制吗?此次调整后,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时,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有无房产的限制。调整前,按大学毕业生落户的,也可以依照此政策办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投靠。3、申请人及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产,是在哪里落户?大学毕业生落户办理随迁配偶和子女,在本市又无房产的,可在现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地址上单独立户,打印单独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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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条件

1、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毕业生;2、毕业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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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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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线下申请: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户地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户政***中心申报;2、户籍窗口民警审查,材料准确齐全现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重复户口或重身份证号未处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依法处罚。
线上申请:可在湖北政务网,提交材料进行申请大学毕业生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武汉),通过“武汉公安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的,分局户籍窗口民警应每日审核,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原因;对已审核通过的,民警应于2个工作日内,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加盖“网上办”印章)。网上仅办理大学毕业生本人落户,不办理随迁业务,并请在操作前,先行下载“证照卡包”进行实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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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政府服务平台
大学生落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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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1 09: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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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1 09: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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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1 09: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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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1 09: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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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1 09:54:03 | 显示全部楼层
1、此次学历放宽到大专,请问具体包括哪些大专?成教的大专可以吗?此次大学毕业生学历放宽到大专,是包括经教育部认证的,所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外高校的同等学历)。2、配偶和子女随迁有婚龄、房产的限制吗?此次调整后,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时,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有无房产的限制。调整前,按大学毕业生落户的,也可以依照此政策办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投靠。3、申请人及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产,是在哪里落户?大学毕业生落户办理随迁配偶和子女,在本市又无房产的,可在现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地址上单独立户,打印单独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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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条件

1、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毕业生;2、毕业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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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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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线下申请: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户地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户政***中心申报;2、户籍窗口民警审查,材料准确齐全现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重复户口或重身份证号未处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依法处罚。
线上申请:可在湖北政务网,提交材料进行申请大学毕业生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武汉),通过“武汉公安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的,分局户籍窗口民警应每日审核,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原因;对已审核通过的,民警应于2个工作日内,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加盖“网上办”印章)。网上仅办理大学毕业生本人落户,不办理随迁业务,并请在操作前,先行下载“证照卡包”进行实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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