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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1 15: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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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四省会城市会上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2021年合作重点事项》《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与观察员城市2021年合作重点事项》等文件。
根据《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2021年合作重点事项》,四省会城市明年将围绕16项重点开展合作,包括:
○ 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行动计划(2021—2024年)编制;○ 金融科创要素对接;○ 工业互联网互联互通;○ 政务服务优化;○ 教育科研协作;○ 科技资源共享;○ 公共资源交易合作;○ 法律服务协作;○ 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创新;○ 金融+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 数字身份认证标准对接;○ 文化文旅互动;○ 医保合作深化;○ 市场监管一体化;○ 跨区域警情调度指挥协作等。
其中,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行动计划(2021—2024年)编制工作将由武汉市牵头,拟参考世界城市群发展模式,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发展模式,研究分析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发展规律,制定合作行动计划,夯实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基础。
会议商定的16项重点事项,将于2021年在四省会城市同步推进的同时,力争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在黄石、岳阳、安庆、九江、黄冈、株洲、铜陵、抚州、咸宁、湘潭、六安、宜春等十二家观察员城市推广,释放更多红利,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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