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车位紧缺难题,《办法》明确提出,鼓励机动车停车设施向***有偿开放、错时共享。并区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的专用停车设施,居住小区内业主共有停车设施以及个人所有的停车设施三种不同类型,分别规定错时共享的实施要求和方式。
《办法》鼓励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将其专用停车设施向***有偿开放、错时共享,并可自行确定开放时间。居住小区在首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前提下,经业主大会同意,可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将业主共有的车位向***开放,实行有偿使用。
“僵尸车”依据不同情况处置
随着车辆的增多,“僵尸车”现象也频频出现,这些“僵尸车”不光占用公共资源,还带来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办法》将“僵尸车”界定为报废、无主、***等三种情形的废弃机动车,规定了不同的处置方式。
为鼓励更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设施,武汉市今年10月已出台了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详情>>)。待武汉市停车使用管理新办法出台后,武汉市将在停车位的供给和使用两端发力,更好缓解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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