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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0 20: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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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显著位置设置停车设施标志;
(二)在停车设施空间范围内按照规范施划停车泊位线、消防通道禁停区域和***交通标线,合理组织车行与人行路线,设置出入口标志、消防通道标志标识、行驶导向标志、弯道安全照视镜、坡道防滑线、减速带等设施;
(三)按照规范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通讯、消防、监控等设施,并保障正常使用;
(四)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
(五)制定停车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停车设施空间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停车设施空间范围内发生火警、交通事故以及治安、刑事案件等情况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六)设有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停车设施经营服务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主动申报定期检验,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七)不得在停车设施空间范围内从事设置运输站点、招揽旅客等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活动;
(八)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 经营性停车设施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停车设施信息牌,标明停车设施名称、车位数量、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联系电话、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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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如何“共享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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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在这里提醒大家
居住小区除了需要具备管理条件外
首先还必须在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前提下
经业主大会同意
才可以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将业主共有的车位
向***开放,实行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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