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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二○一九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显示:
(十一)湖北宜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沿江大道居住、商业商务、文化娱乐、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山水如画)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项目位于 伍家岗区沿江大道与沈家店路、旭棉东路、柏临河路交汇处,分为A、B、C、D、E、F、G七个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80751.91平方米(约271亩)。二〇一三年第五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同意该项目方案。现建设单位申请方案调整。
调整方案总平面布局与原批复方案大体一致。主要调整内容:一是A、B地块商业综合体裙房由5层调整为2-3层,主体由2栋23层办公建筑和1栋47层酒店、办公建筑调整为 3栋33层商业、办公建筑和1栋52层办公、酒店建筑;二是C、D地块,由10栋27-31层住宅和1栋41层超高层住宅调整为 3栋45层超高层住宅和8栋26-33层住宅;三是E、F地块由9栋28-32层住宅调整为10栋33层住宅;四是调整建筑立面效果,色彩以冷色调为主。
原则 同意方案调整。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伍家区ZF应加强对项目建设、销售等相关事宜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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