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 在监督过程中要把握以下6条政策规定: 1、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轻微过错,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以提醒和教育为主;
2、对在疫情防控中已经尽力履职,但因客观条件所限而出现工作不到位的,免予问责;
3、对紧急状态下主动作为而出现工作失误,或在应急处置时违反工作程序,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问责或免予问责;
4、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或者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担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
5、对工作中出现失误,但不影响继续履职的,在调查处理中慎重提出组织调整建议。
6、把思想***工作融入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全方位,对受到处理处分的干部加强教育、回访和指导,督促其将功补过,放下思想包袱,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继续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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