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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0 15: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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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药纳入门诊保障 医保可支付50%
今年1月1日起,武汉市正式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纳入我市医保报销范围。
对未纳入门诊重症(慢性)疾病保障范围,但需采取降压药、降糖药物治疗的参保患者,降血压、血糖的药物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其中,高血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60元,糖尿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80元,参保人“两病”并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元。 患者可就近登记建档 门诊用药能即时报销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未达到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但确需长期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用药范围的降血压、降血糖的药物纳入医保门诊报销。 参保患者持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可就近选定一家二级及以下“两病”定点门诊用药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登记建档,即可进行门诊用药即时报销。 “两病”药可单列出来报销 不占用原有门诊报销额度 国庆期间,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高血压定点门诊用药保障基层医疗机构,机构负责人纷纷表示,将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开药下沉到社区,既方便了居民就近就医,又充分发挥了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可谓一举两得”。 据介绍,建立门诊统筹后,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起付线为200元,按照挂号、治疗、检查和药品总费用的50%报销,年度报销额度为400元;现在把高血压、糖尿病药品单列出来报销50%,不占用原有的门诊报销额度,实际上增加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门诊报销额度,降低了经济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居民医保新政在保障范围上,是“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高血压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50%”。这明确了我市居民医保高血压患者去三级医院诊疗,无法享受这一政策利好。 推动高血压等慢病人群 逐步适应分级诊疗 目前,我市有200多家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到高血压、糖尿病用药医保支付。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医保高血压患者新政只覆盖全市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希望推动慢病人群逐步适应分级诊疗,在配药问题上不再形成去三级医院就诊的习惯。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药物时,以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门诊降血压、降血糖的药物为依据。也就是说,广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所吃的常见药物都能涵盖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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