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中北路洪山区获悉,万科金域学府小区2019年底交房,地面无停车位,所有车辆停放于地库,开发商向业主出售地库车位长期使用权,不办理包月、包年停放手续,提供50个车位供外来车辆使用,通知从11月1日起收取临时停车费,标准为3元/小时、40元/24小时。业主认为开发商制定的临停收费标准过高,不认同开发商制定的标准。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开发商可制定地库停车位收费标准,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该小区遴选几位业主代表,届时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发商、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共同协商停车费标准。
微信公众号中北路个人观点:无论是否会放在台面上,类似事情的起因,三个字——卖车位(或二十年长租车位),类似操作的存在,三个字——不违规。
如果想减少类似纠纷重复发生的话,事情症结在哪里?微信公众号中北路觉得问题在于什么叫“不公平的高价租售”。
市场调节价自然不等于开发商说了算,当然也不是以谁闹的大谁有理,最终协商肯定是解决问题之道。
此外,以前有市场指导价,此后变成市场调节价,但如果本身市场指导价没有强制性,是不是可以提供一份市场指导价作为业主和开发商的租售定价参考依据,减少一些类似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