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山区人民政府意见(洪政函[2020]12号): 1.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在B地块内建设一处邻里服务中心,建成后将邻里服务中心用地及房屋产权无偿移交洪山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 2.竞买人在土地竞买窗口报名时须同时签订商业产业监管协议(该协议由洪山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青菱都市工业园园区管委会盖章后提供给土地竞买窗口)。 3.规划净用地范围内有7691.6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土地尚未完成收储手续,不在本次供地范围内,由洪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负责按程序尽快完善土地收储和用地手续,此部分土地对应的地价款已计入总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不再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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