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0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备注:因公共利益政府收回武汉祥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用地,拟通过出让本宗地予以补偿。
2、土地使用者:武汉祥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块座落:汉阳区龙江路冰糖角路交汇处; 土地面积:38200平方米;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 建筑面积:控制在49700平方米以内; 土地使用权年限:70年; 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备注:因公共利益政府收回武汉祥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用地,拟通过出让本宗地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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