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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武汉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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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在  2020-11-19 10: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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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上午,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命刘义红为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任命黄松如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王波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发表于 2020-11-19 10: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市长周先旺提名任命江伟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免去黄松如的武汉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局长职务;任命孙志军为武汉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局长;

根据武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曙提名
任命陈映廷为武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武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提名
任命侯卓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任命吴晶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任命李志涛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任命吴国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任命彭倩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任命刘志强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程静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免去王波、祁为民、姚建勇、李学兵、冯正春、许东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提名任命刘桃荣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免去其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徐丽莉、杨胜兰、熊玉桥、秦雨、缪陈晨、黎毅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挂职);
任命徐小菲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挂职);
任命苏卫东为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谭青为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杨琳为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李庆贺为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刘国媛、王永浩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李艳丽、凃岚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挂职)职务;免去陈建林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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