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检察院对3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同时,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评估其造成的生态损害。经评估,在电捕鱼中,被电击中的鱼只有25%被捞起,水体修复至少需4倍补偿。法院依此判处3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拘役4至6个月,并向长江放还成鱼73.76公斤、鱼苗13.83万尾。
因3名被告人仍收押在看守所,其家属预缴买鱼费后委托执法部门代其买鱼放还长江。据了解,为了确保放还鱼成活,这批鱼全部由国家青鱼基地——湖北武汉青鱼原种场提供。
11月30日上午8时许,渔场工人按标准将鱼分装到200多个加注了氧气和江水的塑料袋里,送到指定放鱼点——武汉渔政码头趸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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