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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自由的风 - 

[其它信息] 年底前,全面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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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5: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是易诱发滥用。居民医保门诊保障向门诊统筹过渡和转换,相较于原有的个人(家庭)账户,可以在全体参保人中实现互助共济,提高居民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符合***保险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有利于为参保人提供更加公平的医保待遇,为解决上述弊端提供了实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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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5: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账户会降低
居民医保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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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5: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医保局回应,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的。门诊统筹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济能力、增强基金共济效应,能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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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5: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同时,为减轻参保群众的门诊大病负担,对于一些主要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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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5:4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这些好消息要知晓


今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阶段性目标:自2021年参保年度起,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参保信息质量明显提升;到2025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中有升,管理范围水平明显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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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5: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避免参保人身份切换时出现待遇空白期,《指导意见》提出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确保参保人待遇无缝衔接。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各统筹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期满后暂停原参保关系。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向***公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从50%起步。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将有变,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此外,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也扩大了。之前个人账户的资金是基本医保的一部分,执行基本医保基金的规定。原来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改革后,将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费用;过去只能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改革后将扩大到可支付在药店购买药品、医疗耗材、小型医疗器械的费用;同时还将探索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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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5: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6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健全待遇保障机制。


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


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并统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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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5: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品:长江网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卢士昌

咨询:陈先生 13469996274(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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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5: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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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5:4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品:长江网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卢士昌

咨询:陈先生 13469996274(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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