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其它信息] 一则小区筹备成立业委会的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在  2020-12-7 09: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在四新,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不算一个容易的事情,留言板对此的投诉也很多,大部分业主认为,是街道或者社区故意刁难。下图是广电小区的一则公告,文末是官方给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求。
发表于 2020-12-7 09: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图片_20201207092342.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2-7 09: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首次交付房屋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三)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和业主人数依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2-7 09: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首次交付房屋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三)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和业主人数依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2-7 09: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首次交付房屋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三)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和业主人数依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