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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往枪口上撞?” 男子拿着假证去处理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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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在  2020-12-14 10: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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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观察,观察黄陂


发表于 2020-12-14 10: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01

男子拿着假驾驶证到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民警一眼就发现了驾驶证上的猫腻。12月9日,一男子来到黄陂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要求办理交通违法处罚。办理的工作人员发现,该男子提供的驾驶证似乎有些异样,通过后台系统也没有查询到该男子的驾驶证信息。工作人员判断:“这是个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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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4 10: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后,工作人员一边与男子交谈,一边悄悄通知大厅内维护秩序的两名中队队员,两人接到通知后,迅速上前将该男子带到办公室进行问话。
仔细观察这张伪造的驾驶证发现,该驾驶证和真驾驶证相似度很高,一般人不容易分辨出来。但也有不同的地方,伪造的驾驶证上的底纹没有真的亮,且印刷字体和真驾驶证也有区别。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男子曹某将面临处以拘留15日以下,罚款五千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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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4 10: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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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4 10: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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