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回复显示:12月16日我局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检查,了解项目最近情况,核实项目工作进展,对所有楼栋的装修情况进行了检查,当场要求开发公司对精装质量进行整改,确保能够保质保量交房。12月21日,我局市场科联合建管站约谈开发公司,要求公司进行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方案,明确延期交付时间并告知全体业主。
关于交付房屋未施工完毕的问题。开发公司已通知业主分时间段收房,公司承诺在通知的时间节点之前将会完成施工,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如房屋出现需要维修的部分,开发公司承诺两周内整改完毕。交付期间,安排专人陪验记录问题,并落实整改。交付后,房屋在使用过程中,我司根据《房屋质量保证书》履行保修责任。如业主要求退房,可根据合同相关约定进行司法程序。
关于项目逾期交付的问题。公司按照与业主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定交付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受疫情影响按相关规定顺延三个月,调整为2020年12月15日,目前现场部分收尾工作正在进行。公司现决定延期交付,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延期交付相关责任。具体的楼栋交付时间为:3#楼12月22日、1#楼12月27日 、2#楼12月27日 、7#楼12月27日 、6#楼12月29日。集中交付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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