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已取消目录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武汉应取消
记者了解到,《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目录管理办法》发布于2013年。该办法对进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提出较“旧国标”更为严格的技术标准。
据悉,“旧国标”系1999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由于该旧标准发布年代久远,许多安全技术标准已落后。
在“旧国标”的基础上,新增“武汉市七项技术新规”和防改装要求。其中“武汉市七项技术新规”指针对重量、额定功率、整测质量、电机功率、蓄电池电压、脚踏行驶功能、超速断电装置7项指标提出的严格规定。针对申请进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原市工商局会进行实车实验,以检验安全技术标准是否达标。
记者了解到,2019年,“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即将实施前,武汉市新发布《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中,对申请进入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的车型,未像以往那样另外再设补充的技术标准,未再做实车实验,而是完全对照“新国标”,审查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分批次公布目录。该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武汉市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应该取消。”
记者梳理发现,“新国标”发布后,广东省、江苏省、云南省已陆续取消了类似的目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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