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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10)113号地块 + P(2006)041号地块
一、 规划用地情况及土地使用强度:
(一)A地块条件
1、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用地净面积:3499.0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业用地;
(3)用地位置:桥口区利济北路206号(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
2、土地使用强度:
(1)建筑面积:按净用地面积与容积率的乘积计算(其中7698平方米建筑面积需转移到B地块内使用并统一规划);
(2)容积率:控制在8.4以内;
(3)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4)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5)绿地率:按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二)统一规划后A和B地块条件
1、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净用地面积:592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其中,A地块净用地面积:3499.0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B地块用地面积:2427.95平方米(以实测为
准);
(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业用地;
(3)用地位置:桥口区利济北路206号(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
2、土地使用强度:
(1)建筑面积:按净用地面积与容积率的乘积计算(居住建筑面积25100平方米、商业金融业建筑面积11650平方米);
(2)容积率:控制在6.2以内;
(3)建筑密度:控制在45%以内;
(4)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确定;
(5)绿地率:按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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