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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14日宣布,自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等10个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至此,全国跨境电商B2B试点已增至22个直属海关。
据悉,跨境电商B2B试点自7月1日启动以来,业务不断扩面增量,整体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据统计,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首月,首批10个试点海关共验放390.4万票。这一监管模式,有效适应了跨境电商B2B出口业态的发展需要,通关更加便利高效。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研究并复制推广试点经验,让更多地区企业可以享受到新政红利,进一步发挥跨境电商新业态在稳外贸、稳就业、保市场主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