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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武汉多项重磅补贴支持文旅产业复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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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在  2020-8-24 17: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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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4 17: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汉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
复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文化旅游产业(以下简称文旅产业)复苏和健康发展,切实解决其因疫情影响面临的困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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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4 17:4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给予企业复工复产补助


对旅行社于2020年1月23日之前签订旅游合同,后因受疫情影响取消团队旅游业务并妥善处置退团退费问题的,按照退团实际人数给予2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


对因疫情防控需要被征用的星级旅游饭店、商务酒店复工复产以及A级旅游景区复工复产的,给予2万元/家(个)的一次性防疫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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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4 17: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现有在岗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导游员,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的标准发放6个月稳岗补贴;对未评定为星级导游的在岗小语种导游,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6个月稳岗补贴。


减免网吧因疫情停业期间的互联网专线使用费。积极协调争取有关电商平台支持,降低KTV行业佣金收费。对恢复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按照展厅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1000—3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防疫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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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4 17: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移动武汉分公司、中国联通武汉分公司、中国电信武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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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4 17: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实施专项金融支持


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确定全市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文旅企业推荐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名单内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为文旅企业融资增信,鼓励金融机构认可国有担保公司担保增信,对文旅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不缓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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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4 17: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2019年度在我市建设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受疫情影响经营严重困难的文旅行业重点企业,其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贷款,且2020年仍需继续还本付息的,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每家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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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4 17: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加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7〕60号)相关规定,加快兑现2019年度各种奖补项目;对2020年度新增的、且已达到武政规〔2017〕6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项目,视情可提前拨付奖补资金。将文艺院团城市云端剧场“周周演”纳入城市剧场“周周演”范围,给予演出场次补贴。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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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4 17: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开展文旅行业免费培训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免费开展行业管理人员实用英语、导游继续教育和星级酒店、重点景区、文博场馆从业人员专业培训以及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鼓励行业协会组织专业化***培训。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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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4 17: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支持争创文旅产业品牌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对成功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湖北文旅“十大示范品牌”、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五星级旅游饭店、五星级旅游民宿群落等的单位,按照相关政策分级分类给予激励。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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