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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制度的建立,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了进一步保障。那么,武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如何参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昨日,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详细解答。
//大病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充//
据介绍,大病保险主要在居民患了重大疾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后,对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大病保险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我市参保居民患病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照规定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补偿。
当前,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高于50%;同时,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报销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支付越高、报销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普通居民大病保险最多可报销30万元//
“大病保险跟疾病病种无关,而是跟患者的医疗费用有关”。目前,武汉市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2万元;也就是说,我市居民参保患者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个人年度自付金额累计超过1.2万元,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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